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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策平台「甲血甲用」同志捐的血同志自己用!連署達標 捐血管制需「同婚配套」
關懷愛滋 AIDS CONCERN - 性/別小眾友善醫療推廣計畫 LGBT Friendly

#1
記者林彥臣/綜合報導
衛福部放寬男同志捐血標準,在網路上引發論戰,有提案者在公共政策網路平台上提案,反對衛服部放寬「捐血者健康標準」,曾有「男男」間的同性性行為者,終生不得捐血,或以「甲血甲用」為原則,也就是只有男同志能接受男同志提供的血液,該提案4天內已有5916人附議,衛服部須在57天內,也就是3月26日前必須回應
[Image: d3078521.jpg]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指出,按現行「捐血者健康標準」規定,有過「男男」間的同性性行為者,終生不得捐血之規定係因男男性行為為危險性行為,其所造成愛滋病之可能性大於其他正常性伴侶與性行為之可能,因此為保護被捐血者能在合理的期待其接受捐血後能夠擁有健康之身心狀態!

在利益與影響方面,可避免政府愛滋病防疫失控,確保被輸血者之身心狀況可受保護,可避免檢驗空窗期造成的輸血人心不安,最不得已的「甲血甲用」仍可給予同性戀者輸血的空間,但也同時保護一般正常性向者,給予被輸血者是否願意接受男男性行為者同意權,讓所有人可以對自己的生命負責。

「男同志終生不得捐血」在台灣已經實施28年,衛福部「國血國用諮議會委員」決定將放寬為「5年內有男男間性行為者暫緩捐血」,目前在國際上,包括美國、歐盟等國都已經解除男同志終生不得捐血的禁令,皆採用「年限」規定,只要在一定期間內沒有發生男男性行為,就可捐血。
此議題一出,網路上再度掀起兩派論戰,反對派認為,男同志就是HIV高風險族群,對高風險族群訂高門檻控管,無關歧視與否。認同派則認為,對男同志的捐血規範就是歧視,或沒有意義的規定,只要經過專業把關後沒有問題的血液,就應該合理使用。
但是依照台灣現行的法律,即使對男同志捐血有相關規範,在實際執行上仍有相當的難度,因為在法律上「並沒有對男同志的身分進行定義」,在沒有定義的情況下,任何管制都建立在所有男性捐血者的自由心證,除非同性婚姻通過,法律上才能夠對男同志的身分賦予定義,在有定義的情況下,過濾捐血者是否為男同志才會相對有效率,或是在確認為男同志後,進一步在捐血時要求出具相關安全證明,倘若沒有同婚配套,相關的捐血管制規定也只是流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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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又後果班異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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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真係好憎同性戀=受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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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吓!咁都得 Undeci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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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d - Gay Dating [ジャック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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