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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同性婚姻專法拍板 港同志︰想去台灣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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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台灣的行政院上月拍板俗稱同性婚姻專法草案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規定年滿18歲的同性伴侶可結婚等權利,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執政的民進黨在立法院議席過半,預料5月24日前通過並實施。東網記者採訪港台兩地同性戀者和有關團體,有香港同性戀者表示雀躍,但有台灣家長團體認為會影響下一代的教育,表明反對並揚言上街抗議。

「我們會搶在實施的第一天去完成登記。」39歲台灣女同性戀者Kira對法案感到興奮,她表示兩年前已和伴侶Areal舉行公開結婚儀式,但限於法例而無法完成合法登記,不免感遺憾。40歲的Areal則坦言,即使無合法登記,兩人會先立遺囑,將後事交託給對方。

香港男同性戀者Nari(化名)接受東網記者專訪時表示,假如真的立法,會到台灣結婚和定居。因為相比香港,有同性戀相關法律保障的台灣,政府及民眾會更普遍的接受、認可及保障。他又指在香港可能會在生活、工作上面對歧視及剝削層面,即使香港是自己的出生及成長地,也不希望留在一個不認可自己的地方。

有台灣同性戀者團體認為,專法是台灣同性戀者爭取33年的結果,即使立法過程很多條文需討論,會有很多拉鋸和爭執,他們希望有更多的理解與包容。台灣愛之希望協會副執行長鍾安峻指,專法只是把應有權利還給同性戀者,這項法規「我們很願意接受」。

表明反對專法的高雄市家長聯盟總召洪志和則稱︰「這是執政黨的無良、在野黨的無能,以及忙着拼經濟家長們的無知,所共同造成的。」他向朝野立委呼籲,專法應該在一讀就封殺或修正;絕不可如民進黨總召柯建銘所講,可以無須經第一讀,直接從第二讀進行議決。

洪志和認為,同性婚姻通過後,下一步就是在校園實施同性戀者教育,與去年大比數通過的公投案「中小學不應實施同志教育」違背,與絕大民意訴求背道而馳,互相矛盾。他批評政府不顧民意,一意孤行,欺騙家長,徹底瓦解家長對政府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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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最近真係要去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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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想去台灣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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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Good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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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HEHE!講呢D】健碩猛男教煮野?: http://hkgay.net/showthread.php?tid=117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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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個妝真係不敢恭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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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d - Gay Dating [ジャック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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